您好,湖北文理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欢迎您!

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2024/2/27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各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提前做好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 1、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包括:办理采购项目备案表A签批手续;就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编写采购标的技术参数;拟订评分办法初稿;确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详见采招中心网站-办事服务-采购申请-湖北文理学院采购项目备案表A)。 上述材料请以纸质形式办理,不得上传OA,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交采招中心。 2、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预算依据,以学校计财处·国资办的签批意见为准。 3、财政部分别颁布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已转发至采招中心网站“政策法规”栏),请项目单位在编制相关采购需求时遵照执行。 4、各项目在基础性工作完成后,原则上其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满30日后才能正式启动采购程序。 5、为落实省委政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采购项目中涉及的通用设备设施原则上由学校打包进行集中采购。 在提前做好采购基础性工作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采招中心联系(行政办公楼102、104、106房间)。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7日

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2023/2/17各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意向公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现就提前做好我校2023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1、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包括:办理采购项目备案表A签批手续;就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编写采购标的技术参数;拟订评分办法初稿;确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详见采招中心网站-办事服务-采购申请-湖北文理学院采购项目备案表A)。上述材料请以纸质形式办理,不得上传OA,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交采招中心。2、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预算依据,暂以学校年度预算“二上”数据为准。3、各项目在基础性工作完成后,原则上其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满30日后才能正式启动采购程序。4、为落实省委政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采购项目中涉及的通用设备设施原则上由学校进行打包集中采购。在提前做好采购基础性工作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采招中心联系(行政办公楼102、104、106房间)。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7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策规定的通知

2022/4/11各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省财政厅发布有《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鄂财采发【2019】6号,详见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做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止事项”,并作为全省规范财经秩序的重点检查内容。现就我校进一步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精神,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二、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会同采招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编写采购标的技术参数、拟订评分办法的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以《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为依据,加强沟通协商,科学规范编制,严禁设置倾向性条款、排他性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规范的条款。 三、采购项目特别是专业设备类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应着眼于有效扩大市场竞争和维护学校利益,面向3个以上的市场主体,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市场调研,形成较为完善可行的采购需求。不得仅以个别市场主体的咨询意见或个别品牌产品的技术参数作为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 四、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4种法定适用情形【详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和审核报批。 请各项目单位的负责同志重视本单位部门所属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好采购活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1日

关于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通知

2022/2/21各采购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意向公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现就提前做好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通知如下: 1、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包括:办理采购项目备案表A签批手续;就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编写采购标的技术参数;拟订评分办法初稿;确定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等(详见采招中心网站-办事服务-采购申请-湖北文理学院采购项目备案表A)。 上述材料请以纸质形式办理,不得上传OA,并于2022年3月5日前交采招中心。 2、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基础性工作的预算依据,暂以学校年度预算“二上”数据为准。 3、各项目在基础性工作完成后,原则上其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满30日后才能正式启动采购程序。 4、为落实省委政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采购项目中涉及的通用设备设施原则上由学校进行打包集中采购。 在提前做好采购基础性工作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采招中心联系(行政办公楼102、104、106房间)。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组来我校开展现场检查

2020/11/22(采招中心 通讯员 姚伶俐)11月12日下午,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现场检查进点会在致远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检查组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杜春林带队。校领导曹健,采招中心、计财处、后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进点会由副校长朱青林主持。会议现场 李平摄 会上,朱青林代表学校对监督检查组表示欢迎,对省财政厅领导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从我校政府采购岗位设置及内控管理、采购预算执行、采购项目质疑、采购项目废标、进口产口采购及履约验收等方面汇报了学校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杜春林阐述了开展省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并对现场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正确对待专项检查,通过接受系统的检查,不断优化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积极凝练和宣传推广采购工作亮点;二是要加强与检查组的协作配合,推动检查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三是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以利于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第三方机构对现场检查工作需要配合和协调的事项做了简要说明。 朱青林对学校接受和配合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朱青林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设立了采购职能部门,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力量,建立健全了采购具体制度,在规范学校经济活动、提升资金和项目建设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将认真落实检查组的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实事求是,加强部门协同,努力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持续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厅定期开展省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益的有效方式。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内控管理、信息公开、需求确定、进口核准、方式变更、政策执行、中标成交、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质疑答复等方面。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总结整改等四个阶段。本次检查从2020年9月开始,1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