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斌 发布时间:2022/6/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北文理学院2022年货物搬运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
起止时间:2022/06/09 至 2022/06/17 14:30
内容公告
湖北文理学院2022年货物搬运协议
供应商电子竞价商务要求
1、 采 购 人:湖北文理学院。
2、 联系人:黄睿 电话:0710-3590749
3、 采购预算:据实结算。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采购项目合同期一年,可以续签合同(以采购需求相对固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年度预算能保障为前提),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须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并出具验收书,其考核结果达到良好以上且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的。是否续签,中标单位承诺以甲方意见为准。连续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5、售后服务: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6、 服务地点:湖北文理学院。
7、 服务响应时间:以实际需求,响应时间1小时内。
8、付款方式:每批次按工单要求完成后,单独验收、单独结账。
① 采购方不支付预付款。
② 验收合格后,以最终用户的证明以及中标方提供的发票等证明为依据,采购方及时办理付款手续,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将全部货款支付给中标方。遇到特殊情况,付款将相应延迟。
③ 中标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
9、定标办法:对有效报价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0、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1、报价的价格构成
1.1供应商在本次竞价采购的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1.2本次采购的响应价采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报综合折扣方式,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基准单价,否则为无效响应。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折扣举例说明:如供应商报价折扣为8折,即为基准单价(预算单价)的80%,实际单价=基准单价(预算单价)×80%。)
1.3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竞价公告中如有预算单价仅供参考。但报价的总额不得超出拦标价。
1.4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或高于货物搬运基准价,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货物搬运价格表的为无效报价。
1、货物搬运基准价格表(含税) 价格单位:元
名称 |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基准价 |
搬运清理费 |
人工费 |
天/每人 |
200元/人 |
人工费(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
半天/每人 |
100元/人 |
|
校内用车(轻卡) |
车/次 |
40元/车 |
|
校内用车(三轮) |
车/次 |
20元/车 |
|
市区到校内用车(轻卡) |
3车次以下 |
150元/车 |
|
市区到校内用车(轻卡) |
3车次以上 |
100元/车 |
2、采购需求
2.1送货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
2.2安全责任:搬运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由搬运公司负全责。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因搬运的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搬运公司负全责。
2.3付款结算:每批次按工单要求完成后,单独验收、单独结账。
2.4响应时间:中标公司必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体系,能够提供及时、良好的服务。响应时间必须<1小时。
2.5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除取消其成交资格外。
2.6投标人自觉接受湖北文理学院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若中标企业在服务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经查属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相应处罚,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2.7采购服务供应商2家,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由报价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供应商取得成交资格;
1、提供上述第一、二、三条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以表格形式提供第四条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分项报价,格式自拟。
3、以表格形式提供第四条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偏离说明。要求达到无偏离或正偏离。
4、请将上述材料用彩色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系统中。仅报价未提供上述材料的,投标无效。
市场主体名称:(请在此填写公司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请填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420000
主管部门:湖北省财政厅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6月9日
采购商品信息
1 | 品名 | 服务 | 数量 | 1 | 单位 | 台套 |
技术指标 |